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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个人信息31万条获利450万 有团伙甚至和国外诈骗分子勾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9 13:44:33
导读

导语今年“3·15”晚会曝光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引发热议。近期,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则判决书,案涉的正是一些犯罪团伙,通过对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售卖、非法利用,以此攫取巨额利润。今年的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已经过去,但其曝光的各领域的诸多违规问题仍被社会不断热议。比如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有些APP打着免费

导语

今年“3·15”晚会曝光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引发热议。近期,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则判决书,案涉的正是一些犯罪团伙,通过对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售卖、非法利用,以此攫取巨额利润。

今年的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已经过去,但其曝光的各领域的诸多违规问题仍被社会不断热议。

比如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有些APP打着免费自动连接WiFi的名义,实际却欺骗误导用户下载,再利用APP违规索取用户个人信息,侵害用户的合法权益。

近期,裁判文书网就公布了两则判决书,案涉的正是一些犯罪团伙,通过对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售卖、非法利用,以此攫取巨额利润。

其中,有犯罪团伙售卖的个人信息超过30余万条,非法获利超450万元;甚至还有犯罪团伙和国外诈骗分子相互纠结,对客户信息非法利用并实施诈骗。

01

贩卖31万条个人信息

非法获利450万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28日间,解某、辛某在北京市昌平区,以出售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为名,雇佣陈某等人,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等方式,联系客户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经过鉴定,在公司售卖信息网站后台,提取的被用于售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31万余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的钱款共计450余万元。

法院认为,陈某等人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终,陈某获刑1年9个月。而解某、辛某两人也均被另案处理。

02

与国外诈骗分子勾结

组织严密 分工明确

无独有偶,去年年底公布的一份判决书,也揭露出一犯罪团伙非法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诸多细节,最后犯罪团伙成员也均悉数落网。

判决书显示,2020年下半年,黄某在武汉市一大厦租赁办公场地,并招聘何某、田某、温某、叶某等人,从事“股票引流”工作。

美其名曰“股票引流”,事实上干的却是非法利用客户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的勾当。

具体来看,团伙作案中,由黄某负责和国外从事电信诈骗的人对接,然后将这些诈骗分子、何某、田某等人拉进一个临时工作微信群。

诈骗分子负责将客户手机号码和需要推送的微信号等个人信息发在群里,再由黄某招聘的工作人员何某等人,将这些信息分配给中间商或电销团队赵某、贺某等人。

这些中间商则负责联系电销团伙,或者组织人员冒充证券公司客服,对这些信息一一拨打电话,通过“特定话术”将客户拉入国外诈骗分子指定的微信群。

中间商在拉人成功后,还会将客服跟客户聊天时获取的“微信和支付宝的实名认证、微信聊天记录、客户微信朋友圈”发给黄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审核,审核完成后再将这些客户的这些个人信息发给诈骗分子。

在这个过程中,黄某则按成功拉入客户的数量来获取提成。每成功拉入一个人,诈骗分子给黄某150元至160元不等的费用;中间商则获利130元至140元不等。

可以看到,在和国外诈骗分子相互勾结,非法获取并利用客户个人信息的这一过程中,这些犯罪团伙可谓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同时为了骗得客户信任,还具有特定的话术。

据判决书显示,何某加入黄某团伙后,先后从事审核信息和人员管理工作,非法获利2万余元;田某加入黄某团伙后,非法获利1.2万元;温某获利2万余元;叶某获利1万余元。

同时,案发后,被冒充的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吸引而来的目标客户中,已有2人被诈骗共计36356元。

法院审理认为,上述人员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最终,上述团伙成员均被判处1年至2年之间不等的有期徒刑。

03

牢织个人信息保护网

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

事实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

今年“3·15”晚会上,就曾曝光了“以免费WiFi的名义诱骗用户下载恶意APP”、“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骚扰电话不停”、“应用软件平台强迫捆绑下载不明软件”等诸多困扰用户的信息通信领域违规问题,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对此,工信部于3月16日针对上述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立即进行了严厉查处,强制下架了相关APP,并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

事实上在2021年,工信部就大力整治了违规收集并使用个人信息、强制授权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累计检测208万款APP,通报1549款违规APP,下架514款拒不整改的APP,持续净化APP生态。

不过,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除了监管层面的大力整顿之外,对个人而言,也需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个人在面对强制、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行为时,应该勇于说不,并且增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

比如,在日常生活中,一些线下促销填写个人信息、邮件短信报名陌生活动、快递外卖单据和手机APP注册信息,这些看似正常的行为,其实其中满含套路,都是套取个人信息的常见手段。

在面对以上场景时,个人用户必须要尤为谨慎。比如,在街头巷尾,超市商场等公众场合,我们会经常看到很多市场营销人员,通过赠送礼品的方式来吸引路人,并以此套取个人信息。

所以,面对这样的场景,不要轻易扫描不明二维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并被贩卖。

同时,也不要使用不明WIFI热点,不上不正规网站,不下载恶意APP。在处理各种快递单、账单和交通票据时,也应该涂抹掉个人信息再进行丢弃。只有保护好个人信息,才能避免遭遇各类电信诈骗,保证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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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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