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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确定学生保护与依法治校试点校 首批学生保护专员上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2 09:22:00
导读

北京8月31日讯 8月31日,在全面落实两法两规章 探索依法治校新模式学生保护工作推进会上,丰台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宣布成立丰台区教育系统学生保护委员会,推出《丰台区中小学校学生保护及依法治校管理规定(推荐文本)》《丰台区中小学校校规校纪(推荐文本)》,确定丰台区教育系统学生保护与依法治校试点校,并聘请人大

北京8月31日讯 8月31日,在“全面落实两法两规章  探索依法治校新模式”学生保护工作推进会上,丰台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宣布成立丰台区教育系统学生保护委员会,推出《丰台区中小学校学生保护及依法治校管理规定(推荐文本)》《丰台区中小学校校规校纪(推荐文本)》,确定丰台区教育系统学生保护与依法治校试点校,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领域专家担任丰台区教育系统专兼职学生保护监察员。

推进会现场 丰台区教委供图

《丰台区中小学校学生保护及依法治校管理规定(推荐文本)》《丰台区中小学校校规校纪(推荐文本)》 丰台区教委供图

记者获悉,丰台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全面推出“加强学生保护机制建设及校规校纪两个推荐文本”“加强对丰台区各中小学校校长、教职员工、学生关于两法两规章的培训”“聘请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支持与指导”等六项具体措施,加强学生保护工作。

《丰台区中小学校学生保护及依法治校管理规定(推荐文本)》和《丰台区中小学校校规校纪(推荐文本)》,强化各中小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各中小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惩戒及纪律处分相关工作。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校教育惩戒及纪律处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统一学生、家长、教师都应共同知晓的规则基础。

记者了解到,丰台区教育两委要求全区各中小学校确立学生保护专员,亮明身份,让每个学生在认为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都可以寻求学生保护专员的帮助。这也是全国第一批中小学校学生保护专员上岗。活动当天,丰台区300多名学生保护专员都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了第一场学生保护专员培训。

为丰台区教育系统学生保护监察员颁发聘书 丰台区教委供图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丰台区不仅在教育行政部门层面构建科学的学生保护以及依法治理机制,还为所有中小学校构建学生保护以及依法治理机制的制度推荐文本,要求各中小学校建立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配备学生保护专员,加强对校长、学生保护专员、教师、学生、家长的培训,为中小学校处理校园欺凌、防治性侵害和性骚扰、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家校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可以说全面推动落实了两法两规章的相关要求,对全国其它地区中小学校落实两法两规章具有重大示范意义。尤其是在全国率先配备学生保护专员,强化培训提升学生保护专员的业务能力,抓住了落实两法两规章的关键,对全国其它地区中小学校具有重大的借鉴价值。

丰台区教育系统学生保护监察员、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金朝表示,学校是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守护学生校园安全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之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更多职责和更重任务,我们将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为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丰台区教委主任杨晓辉介绍,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生效,《中小学生教育惩戒规则》已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9月1日,《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也将正式实施。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与爱护。丰台区教委将抓住两法两规章全面落实的契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和依法治校新经验新模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021-08-31 19:08

北京8月31日讯 8月31日,在“全面落实两法两规章  探索依法治校新模式”学生保护工作推进会上,丰台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宣布成立丰台区教育系统学生保护委员会,推出《丰台区中小学校学生保护及依法治校管理规定(推荐文本)》《丰台区中小学校校规校纪(推荐文本)》,确定丰台区教育系统学生保护与依法治校试点校,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领域专家担任丰台区教育系统专兼职学生保护监察员。

推进会现场 丰台区教委供图

《丰台区中小学校学生保护及依法治校管理规定(推荐文本)》《丰台区中小学校校规校纪(推荐文本)》 丰台区教委供图

记者获悉,丰台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全面推出“加强学生保护机制建设及校规校纪两个推荐文本”“加强对丰台区各中小学校校长、教职员工、学生关于两法两规章的培训”“聘请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支持与指导”等六项具体措施,加强学生保护工作。

《丰台区中小学校学生保护及依法治校管理规定(推荐文本)》和《丰台区中小学校校规校纪(推荐文本)》,强化各中小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各中小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惩戒及纪律处分相关工作。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校教育惩戒及纪律处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统一学生、家长、教师都应共同知晓的规则基础。

记者了解到,丰台区教育两委要求全区各中小学校确立学生保护专员,亮明身份,让每个学生在认为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都可以寻求学生保护专员的帮助。这也是全国第一批中小学校学生保护专员上岗。活动当天,丰台区300多名学生保护专员都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了第一场学生保护专员培训。

为丰台区教育系统学生保护监察员颁发聘书 丰台区教委供图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丰台区不仅在教育行政部门层面构建科学的学生保护以及依法治理机制,还为所有中小学校构建学生保护以及依法治理机制的制度推荐文本,要求各中小学校建立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配备学生保护专员,加强对校长、学生保护专员、教师、学生、家长的培训,为中小学校处理校园欺凌、防治性侵害和性骚扰、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家校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可以说全面推动落实了两法两规章的相关要求,对全国其它地区中小学校落实两法两规章具有重大示范意义。尤其是在全国率先配备学生保护专员,强化培训提升学生保护专员的业务能力,抓住了落实两法两规章的关键,对全国其它地区中小学校具有重大的借鉴价值。

丰台区教育系统学生保护监察员、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金朝表示,学校是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守护学生校园安全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之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更多职责和更重任务,我们将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为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丰台区教委主任杨晓辉介绍,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生效,《中小学生教育惩戒规则》已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9月1日,《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也将正式实施。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与爱护。丰台区教委将抓住两法两规章全面落实的契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和依法治校新经验新模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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