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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一些为了利益罔顾正义的律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27 14:10:14
导读

优质回答:谢邀!如何看待一些为了利益罔顾正义的律师?什么叫做律师?就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和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和行政律师。由此可见,律师是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有明确侧重点。律师应该一手托着法律,一手托着当事人的诉求。律师与公诉人和法官。使案件公平,公正合理的裁判。中国绝大多数律师。都能按照执业标

优质回答:

谢邀!如何看待一些为了利益罔顾正义的律师?什么叫做律师?就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和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和行政律师。由此可见,律师是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有明确侧重点。律师应该一手托着法律,一手托着当事人的诉求。律师与公诉人和法官。使案件公平,公正合理的裁判。中国绝大多数律师。都能按照执业标准完成他辩护任务。但是,也有极个别的律师。为了个人的经济利益。不是站在法律公正的角度上。而是站在被告人的立场上。对法律条款进行曲解,罔顾法律事实和正义。对公诉人和法官横加指责。甚至进行人身攻击。真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公检法的威信和形象。使应该受到法律追究的嫌疑人。不认罪,有抗拒心理。对改造罪犯也是有影响的。对罪犯家属也产生了影响。个别律师的胡乱辩护,影响是多方面的。危害是极大的。经过不负责任律师的辩护。有的犯罪分子和家属把矛头直接指向了党和政府。指向了公检法的办案人员。不仅起不到对犯罪分子的惩治。而且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应该肯定的是,所有的律师都懂法。因为他们都经过了资格考试。懂法的律师。辩护出不懂法的奇谈怪论。断章取义地玩弄字眼儿。戏弄法律。这种不良的现象是经常在新闻媒体上看到。值得人们深思。

其他网友观点

谢邀!这位网友好!这个不是我认证的领域,你问了,瞎说两句,不当处请批评哟。 一,律师是法律执业人,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信息)养家糊口,给当事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二,人有三六九品,律师也是,生活中,有些律师难免为利益所左右,这也是人性善与恶的体现,只是轻重有别了。 三,法律要公平,公正,公道,具体一个案,有不同的判法。当事人请律师,也要睁大眼晴,看好了,看清了,千万别让律师忽悠了。 由上,当今,中国最缺得是诚信,公信,而各类骗子处在“饱和”状态,而且大有飙升态势。@杨文杰 @近思明月 @张晓磊




其他网友观点

有些律师打官司并非是出于维护道德和公平,也并非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他们只是把律师这个职业作为赚钱的工具,帮别人打官司就等于生意上门,他们在乎的只是一场官司下来能赚多少钱而已!

其他网友观点

主持正义主要是法律和法官的职责,律师本质上是个技术工种,这个工种在道德上是中性的,把对正义的希求寄予律师,好比向教练要赛场上的公平,而对只有裁判才有吹黑哨的权力这一事实视而不见。律师没有裁判哨,也没有木棰子,法官才是吹哨的。

律师的工作更像翻译,把无规则争吵翻译成法律文本。与其他任何职业一样,人们希望他们具有职业道德,如果他们职业道德感不高,或没有职业道德,只要未触犯法律,未违反职业规则,他仍然还是律师,继续从事律师的职业,还将有人请他打官司。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施展本领帮助雇主争夺利益、替雇主消灾解难,按照活计干得好坏收费,可以认为是以质论价的商业活动。

“讼棍”也是有的,邓友梅在《那五》里描写过,周兴弛电影《七品芝麻官》里的方唐镜也是。一个律师变成讼棍后,就获得了另外一个身份——诈骗犯,这个身份会覆盖掉原来的身份,这时他确实是为了利益而罔顾正义,但这时他已经不是律师了,诈骗犯罪本来就是为是利益罔顾正义的行为。

其他网友观点

维护正义的标签贴到律师头上,真的是贴错了。

题主提出这个问题是没有搞清楚律师的本质。

律师不是维护正义的,他们只是为当事人服务的。

也就是说,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后,律师就必须为当事人说话,而且是必须说好话,而不能说坏话。如果说了坏话,当事人就可以解除与律师的委托关系,另外找为当事人说好话的律师。

特别是在刑事辩诉中,即使当事人十恶不赦,罪大恶极,律师在法庭上也不能维护正义,而向法庭建议判处这人死刑,毙了当事人。都是要尽可能地为当事人说好话,并且尽可能地找出有利于当事人罪轻、甚至无罪的证据。即使这名律师虽然收了当事人的钱,私下里也希望这名当事人死。

在这样的前提和背景下,就会出现当事人给的钱多,律师为当事人说话做事就会过度甚至过份,有时甚至超出了普通人的认知底线。

比如笔者亲历过的,律师为了帮助当事人赖账,在法庭上以核对当事人借条的真假为名,要求原告提供当时当事人签过字的借条,律师接过借条,在法庭上,当场就把借条揉成一团,吞进了肚子里。

这可不是故事哟,这可是真的哟。这样的律师,抛开正义不说,肯定很受当事人欢迎哟。

很多律师,或者说绝大部分律师,也是有一颗正义之心的,但是限于律师的本质,也就会信口胡说了,并且是“依法”胡说的,这也是法律给律师的权限。

为此,就会造成一些律师的“人格分裂”,或者叫行为和内心分裂。

比如说,对应当判处死型的贪官、毒犯、强奸杀人犯,律师内心里是希望判处极刑的,但在接受了委托后,律师在行为上、法庭上就必须为这些人说好话,找有利于这些人不死、罪轻的证据。

最有趣、最典型的莫过于在法庭上,不管是民事案件、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假如让双方律师交换场地,那么有趣的,甚至说很搞笑的情景就会出现了:刚刚还在极力为自己当事人说好话,说当事人如何如何好的人,就会立马指责当事人如何如何坏,如何如何不可原谅。

当然,这只是假设,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的。

但是,同一行为不同的案件,律师在此案为为原告辩护,在彼案中为被告辩护,那却是很正常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普通人来说,你不能说律师是“两面人”,今天说这个好,明天又说那个坏。

这是律师的职责。

如果实在要认真,那也就有点搞笑了。

至于有的律师接受了当事人委托,收了当事人的钱后,是不是真心的、实实在在为当事人认真服务的,那就是另当别论了。

当然了,如果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而做出了许多突破底线的事,那律师的主管部门(司法局)、律师行业协会、甚至法院、检察机关以及监察机关等,都是对律师有规矩和手段的。

其他网友观点

赚钱是生活的根本,生活离不开财富;但是做人的根本就是维护正义伸张正义,如果罔顾正义去攫取利益,做人都不合格,生活还有什么意思。

但是现在不是以道德治国,是以法治国,不违背法律就给了这些人一个生存的理由。尤其是律师更是用职责所在,掩盖利益的追求,而更是心理平衡。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虽然不像之前古代中国道统统治,一个家族就可以运用道德决定人的生死。现在是以法治国,但是并不能因为有法律的漏洞让一些人经常做一些走在法律边缘的事情。所以如果发现法律有在维护社会道德方面有漏洞,就应该及时修改调整,弥补上漏洞。

所以辩证的看待这个问题,作为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是多么当务之急的事情。就像股市上康得新做假账弄没了百亿,结果却被顶格处罚60万,这样的制定其实就是纵容人把上市作为做公司目的,圈钱走人,现在假账,欠债不还的太多了,就是因为处罚力度太轻了。所以要赶快修改,不知道为何迟迟不做修改。

所以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社会维护是多么的重要,希望早点改变这种现象

其他网友观点

维护世界正义的标签贴到律师头上,那律师可戴不起,也不配戴,本质上就是用法律专业谋生的职业而已。与那些专业技术工人没什么本质的不同。

其他网友观点

律师只是适应地方司法需要,一切由法官说了算,

其他网友观点

钱能使鬼推磨。

其他网友观点

我曾经被一个通吃的律师坑了,还是老同学。我个人觉得没有良知的人,被恐惧和贪婪左右的人,都比较类似行尸走肉,,,行尸走肉又类似僵尸,,,,所以,如果律师是一件被赋予了正义的外衣,那些为了利益罔顾正义,就像僵尸穿上华丽的外衣。


这个问题本身也可以观察到自己这么多年并没有原谅那个同学,不然怎么用僵尸做比喻?原谅是一种美德,如果不能原谅那个伤害你的人,就原谅自己的不能原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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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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