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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消费问题频出 安徽省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1 20:42:34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日,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未成年人消费投诉专项分析报告,并提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使用电子设备要加以限制,管理好自己的手机支付密码,同时,游戏运营企业应利用技术手段,发挥防沉迷系统的作用,对于网络游戏经营主体严重违规或屡罚不改的,除了采取吊销经营许可剥夺其经营资质外,还可以考虑引入信用惩戒。

消费权利属于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也有自主消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有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未成年人消费投诉往往就因为他们很多的消费行为是被限制的,事后无法取得家长认可,因此造成的消费纠纷成为了投诉热点。

未成年人的消费投诉多因消费行为超出了他们的支付能力而引发的,安徽省消委会建议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要与孩子多交流沟通,学校也要加强教育引导,让他们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使用电子设备要加以限制,管理好自己的手机支付密码,尽量避免在游戏、社交APP中的使用免密支付方式,以免孩子误点而产生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同时,游戏运营企业应继续贯彻《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相关要求,利用技术手段,发挥防沉迷系统的作用,甄别、限制未成年人的注册和支付行为。如果出现未成年人充值消费纠纷问题,应简化处理程序,适当采取略宽松的审核机制,在符合一定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尽量予以退款处理,同时可对该用户再次提出此类要求进行一定限制。游戏卡片、盲盒商家在售卖时不要诱导孩子也要提醒家长与孩子理性消费,杜绝攀比行为。

网络游戏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及数以亿计用户的合法权益。安徽省消委会建议,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快推进专有法规立法,明确主管部门及监管范围,设立行政许可及备案机制,构建网络游戏经营信用体系。对于网络游戏经营主体严重违规或屡罚不改的,除了采取吊销经营许可剥夺其经营资质外,还可以考虑引入信用惩戒,加大惩戒力度。解决此类问题不仅要有政策支持,也需要技术支撑、社会支持、家庭支持。需要行业主管部门、执法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经营游戏企业、学校及家庭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最佳监管效果。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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