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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消委会发布老年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1 20:30:38    来源:中国经济网

随着“银发经济”的发展,引发的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日渐突出,与之相关的养老、养生保健等针对老年消费者的服务成为投诉热点。近日,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老年消费投诉专项分析报告,并提示老年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多学习相关知识,加强对消费陷阱的识别能力。

劣质保健品。商家抓住老年人注重的健康问题,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传单,送小礼品等形式吸引老人听“权威专家”的“免费讲座”,以质次价高的保健品诱骗老年人消费;或找所谓的“名医”把脉诊断后,无中生有或有意夸大老年人身体健康隐患,借机推销药品或医疗器械。推销过程中,混淆药品与保健品、医疗器械与普通产品的区别,夸大疗效。

免费低价旅游。老年人退休后有很多空余时间,商家用低价诱惑老人参团旅游,不签定正规旅游合同,旅行过程中随意增加、删减行程,乱收费、住宿、吃饭不按合同约定标准执行,或强制老人进购物店消费。

虚高回报理财。老年群体手中较多的闲置资金,也有较高的金融服务需求,但由于自身的信息鉴别能力差、真伪辨识能力弱,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犯罪的侵害对象。

盲目投资养老项目。经营者通过高额回报鼓动老人投资养老项目、预定养老床位、预存养老金优惠等小恩小惠方式,非法吸收老人存款,诈骗老人钱财。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学习消费知识,加强对消费陷阱的识别能力;不向陌生人泄漏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贪图蝇头小利;端正养生保健理念,不乱吃、乱用保健品,身体不适时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凡购买大额商品、支出大额钱款时,一定要先与家人商量,谨防上当受骗。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索要并保管好票据或相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如协商不成时,可向消保委、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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