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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供热2019年供热时间 收费标准 报停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21 18:17:09
 为了充分利用和合理调度热源,科学分配各线路用热负荷,进一步改善各区域集中供热效果。现就2019年报停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停时间

2019年用户用热报停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逾期未予申报者,一律按正常用热对待,收取全额取暖费。

二、收费标准

根据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报停用热基本热费收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吕发改价管发[2018]285号)文件规定:“热计量用户其基本热费标准按30%的标准执行,对非热计量用户报停用热,其基本热费标准参照热计量用户的标准执行。”该标准“自2018年冬季供热期起执行”。报停用户要按照正常面积费用的30%交纳基本热费。

三、报停程序

1、凡计划报停用热的用户,一律在10月25日之前,持本人身份证向所在区域供热所提交用热报停申请。

2、由区域供热所根据用户申请,深入实地进行勘验,如不符合报停条件,将申请予以驳回。

3、如符合条件,按供热中心报停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停条件

1、申请报停的用户必须是单独安装锁闭阀。

2、申请报停的用户在申请报停前必须将申请报停用热范围内的采暖设施与管网分离,以免因阀门关闭不严造成自己的采暖设施受损。

3、凡申请报停的用户,须将暖气管内存水全部排空,同时检查是否仍存在阀门渗漏现象。

4、既有建筑的每栋单元楼,报停率不得超过30%。

5、因管网系统庞大,热源分配调整困难。因此,报停必须是针对整个采暖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临时性报停供热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6、上年度未交30%基础热费的报停用户,本年度一律不得再次申请报停;已申请过报停的用户再次申请供热时必须交清全部欠费,否则不予供热。

五、职责和责任

在报停期间,由于系统相互联通,漏水隐患随时存在。根据国家供热相关规定,用户管道的安全监管和维护由报停户负责。

1、如出现居室内管网、阀门漏水,造成的财产及其他损失由用户自行负责,包括启动供热前的打压注水、管网老旧、阀门关闭不严等造成的问题,均由用户维护。若因监管维护不到位,形成损失,责任自负。

2、如因室外气温骤降,出现取暖设施冻裂现象,按相关政策规定,责任自负。在报停期间,用户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供热中心概不受理。

特此通知

吕梁市集中供热服务中心

2019年9月29日
 
关键词: 吕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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