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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乳粉允许贴牌禁止分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5 10:32:30

       昨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三审稿)第三次上会接受审议,“新版”食品安全法有望正式出台,拟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实行注册管理。草案三审稿删去了二审稿中“不得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保留“禁止分装”的规定。另外规定,剧毒、高毒类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据了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方面规定的删改,是草案三审稿的重点之一,主要集中在“配方过多过乱”和“禁止分装”两个焦点问题上。


       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显然对奶粉问题十分关注。令狐安委员说,他不仅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配方注册管理,而且认为要说明“由哪个部门负责注册”。除此以外,“国家还应该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国家标准,制定出哪些核心元素对婴儿生长有影响。”他表示,不要让企业为了自己开拓市场,把一个配方做一些没有必要的小修改就说是新配方,忽悠大众买新东西。

       买买提明·牙生委员说,他也赞成法律委员会研究的关于对婴幼儿奶粉配方实行注册管理的建议。从婴幼儿奶粉过去发生的一系列恶性事件来说,这一块应该加强管理注册。


       傅莹委员认为,关于“委托、贴牌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现在看起来还是要允许的,但也应该在产品上清楚地标注,让消费者知道购买的是委托、贴牌生产的奶粉。


       有关人士说,主要是限制一些企业,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牧场和奶牛,完全从国外大包装进口,然后分装成小包装,这是对没有生产能力企业的限制,更是为了婴幼儿的食用安全。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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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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