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女士你好!就本题目你的陈述看,你并不了解农村房产登记确权的基本原则,也不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原则。就你的陈述看,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你家自建房办房证,和你们的结婚证有一本还是两本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谁告诉你只有一本结婚证只能写一人的名字,那是扯蛋。再说,农村宅基地确权,也没人去验证你的结婚证,如果非要验证,没有结婚证也照样可以,从民政局补办结婚证非常简单,以这个为理由,纯属糊弄你!

农村房屋产权登记,一般只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明,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没听说哪个地方还要提供结婚证。对于你家的房子,因为是结婚前公公盖的,所以如果这次要办到你们家名下,那需要你公公和你老公之间有个分家协议或者赠予协议,双方到场复印身份证件,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手续,办起来并不难。
但是,你如果想把这个房产加上你的名字,这个有点困难,但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虽然这个和结婚证有几本没有关系,但和婚前财产的认定有关系。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和投资获得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根据这个规定,你们的自建房是你结婚前公公盖的,如果当时已经确定给了你老公,那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根据这个规定,这个房产现在办理,应该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不能加上你的名字。不过,在农村,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只有极少数有法律意识的家庭才会这样办。
如果当时你公公并没有把这房子给你老公,而结婚后通过分家析产给了你夫妻(这种情况在农村非常普遍),只要在分家协议或者赠予协议中没有明确这房子只给你老公,那这种赠予活动属于发生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之间。或者,你们结婚后公公去世,这个房产由你老公继承,这种继承来的房产,发生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也属于你们共同房产。如果是这两种情况,我可以明确告诉你,这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这次办理房证,你必须要求加上你的名字,至于结婚证,有一本就是证明,并不要求两本同时存在。何况,即使两本都没有了,也可以到民政局补办。

综上,房子是你公公在你们结婚前盖的,如果这次确权想加上你的名字,就要确定这房子是不是你夫妻共同财产,基本原则是,你们结婚后,公公把房子分给你们夫妻,或者公公去世老公依法继承了房产,分家协议或者继承协议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你老公,这就可以了。是否能办为共同财产,和结婚证有一本还是两本,没有半毛钱关系,不要听人忽悠。
其他网友观点这位网友好!对你发问我试做以下解读,希对你有所参考。
一,房产证署名与夫妻共同财产有不同得法律概念。
房产证署名一般是一家之主,一般是户主了。
具体在证上签谁得名,原则上以户籍本上的户主为主,当然,署名时家人可以协商,或是夫或是妇,双方在这法律上是平等得主体。
二,夫妻共同财产,依民法典精神双方结为夫妻,婚后为家庭经营,打理,二人共同得劳动所得,如:务工收入,承包地收入等等。
这里的前件是婚姻依法有效,婚姻在存续期间。
婚姻存续期间,有些财产所有权归夫或妇,这是指特例。
如跟进了解可参阅民法典。
三,我国民法典,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男女在人格,婚姻,家庭等方方面面权利是平等得。
由上:所问,你得权利在哪儿,有权利吗,这事回答起来三言两语说不透。
从你发问得疑问看,我意为你有权利主张自个得意见,观点。
建议你到当地妇联,乡镇综治办,法律服务所据实做一咨询,这对你日后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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