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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不应该追究申聪养父母的刑事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22 10:23:53
导读

优质回答:一种行为。当它和国家法律、社会道德、个人感情等揉在一起的时候,往往不是那么容易处理的。该不该追究申聪养父母的刑事责任即是如此。我个人认为:首先应当从法律判断,但是不能不顾及现实,最后才是道德谴责。从法律角度,不是该不该问题,而是能不能问题任何刑事案件能否定罪处罚,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拐卖儿童或者收买拐卖的儿童,都是属于犯罪行为,

优质回答:

一种行为。当它和国家法律、社会道德、个人感情等揉在一起的时候,往往不是那么容易处理的。该不该追究申聪养父母的刑事责任即是如此。我个人认为:首先应当从法律判断,但是不能不顾及现实,最后才是道德谴责。

从法律角度,不是该不该问题,而是能不能问题

任何刑事案件能否定罪处罚,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拐卖儿童或者收买拐卖的儿童,都是属于犯罪行为,无疑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判断是否应当追究申聪养父母的刑事责任时,首先需要核实其养父母有无收买申聪的行为,其次需要核实证据是否充分。

目前来看,警方公布的消息称收买申聪的事情系申聪养父的父亲所为,然而申聪养父的父亲已去世多年。不论从事实还是证据方面来看,由于时过境迁,收买申聪的操刀手,到底是申聪养父母还是申聪养父母的父亲估计很难查实,也即追究申聪养父母的刑事责任可能困难重重。何况可能还涉嫌追诉时效问题。

或许我们都认为申聪养父母与收买申聪的事情脱不了干系。又如何?法律不是万能的,也不能枉法裁判。但是,希望公安机关对于此案详查,对这个案子,够不够犯罪是一回事,怎么追究则是另外一回事。

从现实角度,不能不顾及现实,需要妥善的处理

申军良的孩子已找回,但摆在他面前的麻烦或许还不少。

申聪被拐时不到一岁,现在所有人突然告诉他:“你的父母并不是你亲生父母,我们已经找到你的亲生父母,你回到他们身边吧!”。

事情是那么简单的吗?

人,都是感性的动物。申聪从呀呀学语到翩翩少年,都在他养父母家度过。或许他养父母也是把他当成亲生孩子看待,无私付出父爱母爱。现在突然让他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前面这段“亲情”岂能简单割舍?对养父母是爱是恨?我们无从得知,也无权替他选择。

对申聪来说,一边是从小养育自己的养父母,一边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手心手背都是肉。若法律最终惩罚申聪明养父母,我无法体会申聪是什么样的心情。在面临亲情断层的时候,申聪是敏感、脆弱的。为保护孩子,如何对待他养父母,不能不在乎申聪的选择。

在另一方面,我们同样也不能忽视申聪父母的选择。面对采访,申军良说:

有可能看着孩子过得很好,为了孩子,我会坐下来好好跟他们说。如果孩子过得并不好,可能我感觉,我原谅不了买孩子的家庭。

申军良自己也说,他对于未来,既兴奋又担忧。

他忧心的是如何和孩子相处、如何让孩子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平缓过度、如何让孩子“回家”。申军良的出发点就是一切为了孩子,如何对待申聪养父母,不能忽视申聪父母选择。

对于申军良如何从新建立这份亲情,我想,没有什么良药,唯有付出亲情、爱心和时间,同时,在乎申聪的想法。

从道德角度,不管能不能追究,当给予良心谴责

拐卖儿童泯灭良心,收买拐卖儿童同样可恨。哪怕是个小猫小狗,我们也不能随意据为己有,何况是别人的孩子!这是别人身上掉下来的肉,是被人的心肝宝贝!这种行为会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痛苦,且这种痛苦是持续存在的,甚至可能造成受害者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

就拿申聪父母失子的经历来看,这份痛苦不是常人能够承受的。这15年来,为了寻找孩子,申军良走遍了大半个中国,都在痛苦、无望、贫穷中度过。他说:

“我内心的绝望没人能够真正体会。父母为我,为了生存,为了我们这个家庭,我父亲现在70多岁了,从来没有享过一天清福。”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在梅姨案中的另外一个受害家庭,父亲找了孩子两年多,无法维持生计,受不了精神上的刺激,在找孩子回程的火车上心灰意冷,跳车身亡,孩子的母亲后来也改嫁了。最后这个孩子被找到了,却没了家人。何其可悲!

有网友说:

“拐卖儿童,是当今世界最残忍和灭绝人性的罪行,没有之一。”

这个网友表达了他对拐卖儿童的痛恨,虽有些夸张,但拐卖和收买拐卖儿童确实是最能让人痛彻心扉的一种犯罪行为。

申聪养父母与收买申聪的事情,要说没有一点关系,怎么都难以让人相信。不管能不能追究他们刑事责任,当给予良心谴责!同时,可以追究民事责任,这也是树立社会正确价值导向必然要求。不能让坏人得不到一点的处罚!

综上,对于怎么追究申聪养父母刑事责任问题,首先要从法律角度判断,但不能不顾及现实,最后不管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道德谴责完全可以。不过,我们的想法不能代替法律,也不能代替申军良夫妇的选择。以上只是个人观点。

结语:拐卖儿童,本身是一个悲剧,但是找到被拐儿童后,也有很多后遗症。总的来说,一旦发生拐卖儿童事件,怎么都是一杯悲剧。对失去孩子的父母,这是一个悲剧;对失去父母的孩子,也是一个悲剧;找到后“离家”再“回家”,何尝不是一个悲剧?所有的悲剧都来源于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这些人真该天诛地灭!但愿所有的父母和孩子都能实现“我养你到大,你陪我到老”的愿望,愿天下无“拐”。

其他网友观点

应该追究,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其他网友观点

申聪的养父母,买了他,就是参与了儿童的买卖,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正是因为有了买的市场,才使一些人贩子铤而走险,采用各种手段拐卖、抢劫、绑架儿童。

即使在养父母家养的很好,也不是他们逃避法律的理由。

其他网友观点

我们都无权替申家做任何决定。但是,有俩个前提,都必须明确:

首先,不是申家没有看好孩子,而是明目张胆入室抢劫。还对申母造成了伤害。

第二,他们养父母不是收养的这个孩子,而是“买”来的。

所以,我感觉,任何人,说的,看在养育十五年的恩情上,怎么怎么样。

我只是,想说,这种决定权,还是在申家。如果孩子决定不起诉养父母,那就不起诉。如果孩子感觉不幸福,想起诉,还是应该的。

也许,以后会对买孩子的家庭造成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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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追究申聪养父母法律责任。

原因以下几点:

1-人贩子铤而走险,入室抢劫孩子,图什么?当然是金钱。我不相信,费劲抢来的孩子会白白送给申聪养父母。这里面会有利害相关的。

还是那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偷来的孩子,抢来的孩子,如果没有买家,人贩子无利可图,谁还会干这种风险很大的违法事?

2-从新闻报道上得知,申聪主观强烈要求和亲生父母在一起。可以猜测,“养子”的身份使他在新的家庭并不快乐,幸福。养父母的“养恩”,本身是建立在非法领养的基础之上。这一点不该是考虑减轻量刑的因素。

3-网络时代,申聪父亲寻子多年,其养父母不可能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母苦苦寻找,当年那个被生生抢走的孩子,就在他们家。他们为什么不主动联系一下呢?说来说去还是私心太重。

总之,适当惩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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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如果申聪真的生活的好的话,我相信他的亲生父母一定会顾及孩子不去起诉,可问题是申聪被买家买走以后成为了农村留守儿童,上面一个姐姐后来又有一个弟弟,可以想到他的生活如何,申聪父母寻找他的15年日夜煎熬,就在广州不断地找,光上新闻就好多次了,我就不相信那个买家会不知道,即便不知道在找,也应该对孩子好一点吧。现在她们把责任推到了孩子爷爷身上,已故的人没办法去问去追究,可她们就没有责任吗,不是自己的孩子难道不应该问清楚来路吗?自己也有孩子应该也能体会失去孩子的痛苦吧,必须追究她们责任

其他网友观点

在申聪被拐卖这个案子中,即使想追究他养父母刑事责任,也是行不通的。因为,不但没有法律支持,也没有可行性

1、针对拐卖儿童案件中收买人员,我国法律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刑期起点在3年以下。而我国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是5年以下经过5年就不再追究。所以,即使他养父母有责任,因为已经经过了15年,已经超过了追诉期限。公安机关即立案,也只能撤案。检察院也不会批准逮捕或者起诉。更不用提到法院阶段。

所以,这个案子,即使追究也没有法律依据,走不下去。

2、申聪在15年间已经成长为一个青少年,与养父母朝夕相处,很难说没有感情。即使申聪生父母想追究,也会顾忌申聪的感受。况且以后双方还会有各种善后事宜需要处理,申聪的生父母一味要求追究的可能性也不大。

所以,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申聪生父母个人,均没有办法追究养父母的刑事责任。

这不是法律的漏洞,而是立法时权衡利弊的选择。

只能说,造化弄人。

其他网友观点

申聪找到了,而且强烈要求与亲生父母共同生活,通过昨天与申聪的父亲申良军处了解到:申聪很健康,有礼貌,而且很爱运动。证明在养父母处生活的还是比较好的,这都是我们欣慰的一面!

但是应不应该追究申聪养父母的责任呢?我认为一下几点很重要:

一是申聪的养父母有没有直接参与到贩卖孩子的案件中,如果参与了,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申聪的养父母收养申聪的方式,如果明知道是被拐卖的孩子,仍然收养,也触犯了法律,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被人贩子蒙骗为“被遗弃的小孩”收养而支付一定的辛苦费,这样是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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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否追究申聪养父母刑事责任,关键在于需确定申聪的养父母是否涉嫌收买儿童。

首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受人收买儿童肯定违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次,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副局长李光日透露,申聪的养父母正在配合调查,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其养父母主要在外地生活工作,申聪事件可能是养父母的父亲操办的,但如今爷爷过世了,接下来,公安机关还会进行更加细节的核查。

最后,申聪养父母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我们静待公安机关对细节的核查结果。如果确认其养父母对买申聪一事未参与,不知情,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反之,应依法追责。

案件回顾:15年前申聪被抢

事情回溯到15年前,2005年,刚满周岁的申聪在广州市增城区沙庄一间出租屋内被人抢走。

最初的几年,申军良听说孩子被卖到珠海,就跟去珠海。他白天抱着一只塑料袋,装着寻人启事和胶水,大街小巷贴传单;晚上就靠在路边休息,睡醒了继续贴。但15年中,始终没有申聪和人贩子的踪迹。

直到2016年,抢走申聪的人贩子周容平等五人被警方抓获。经审查,2003年至2005年期间,张维平等人在广州、惠州等地先后实施数宗拐卖儿童积案。2018年12月,法院对张维平、周容平等人涉嫌拐卖儿童案一审公开宣判,张维平、周容平被判死刑。但另一名人贩子——中间人“梅姨”和孩子们的下落仍是个未知数。

寻子过程中,申军良结识了另外八个家庭,他们的儿子都被张维平偷了或卖了。去年11月,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刑侦部门组织广州、增城两级公安机关应用智慧新警务技术,对疑似对象逐一筛选摸排、调查走访,找回其中2名被拐儿童,并组织了家属认亲。今年1月份,申军良的儿子被找到,9个被拐的孩子中,已经有3个孩子找到了亲人。

从企业管理到一无所有,从28岁到43岁,人生中最好的15年,申军良一直走在寻找孩子的路上。庆幸结果是如愿的。



其他网友观点

一定要追责!理由大家都懂的。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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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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