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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全资子公司签订《中心商场租赁合同》 租金总额约3.68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7 11:33:06
导读

10月16日消息,新华都(证券代码:002264)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与泉州市丰泽商城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心商场租赁合同》,泉州新华都继续承租泉州市丰泽商城中心商场的部分物业,合计面积约3.8万平方米,合同租金总额约3.68亿元,租赁期限至2028年10月31日届满。公告显示,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0月16日消息,新华都(证券代码:002264)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与泉州市丰泽商城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心商场租赁合同》,泉州新华都继续承租泉州市丰泽商城中心商场的部分物业,合计面积约3.8万平方米,合同租金总额约3.68亿元,租赁期限至2028年10月31日届满。

公告显示,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泉州市丰泽商城建设有限公司承租方: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租赁物: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与田安北路交叉处的丰泽商城中心商场,合计面积约3.8万平方米。

租赁期限:自起租日之日起算,至2028年10月31日届满。

租赁用途:经营大型超市、百货商场及餐饮娱乐等复合式业态。

合同租金总额及支付方式:约3.68亿元,按月支付。

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行生效。

签订日期和地点:2020年10月16日签订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本次交易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租赁泉州丰泽商城在泉州丰泽商城中心商场的部分物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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