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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重大资产重组时虚增收入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被没收3150万同时被罚款315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26 11:50:33
导读

9月20日消息,招商证券(600999)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出炉,由于中安科在重大资产重组中虚增营业收入,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招商证券被没收3150万元的同时被罚款3150万元。据介绍,事件起因是2014年,中安科在购买中恒汇志持有的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安消技术)100%股权中,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信息和虚

 9月20日消息,招商证券(600999)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出炉,由于中安科在重大资产重组中虚增营业收入,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招商证券被没收3150万元的同时被罚款3150万元。

据介绍,事件起因是2014年,中安科在购买中恒汇志持有的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安消技术)100%股权中,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信息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科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中安消技术将“班班通”项目计入 2014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在该项目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导致提供给中安科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致使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中安科据此虚增评估值发行股份,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而招商证券制作、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对相关盈利预测、置入资产评估值均有引用,存在误导性陈述。招商证券未对“班班通”项目予以必要的关注,未对“班班通”项目中标情况和实际进展情况予以审慎核查,对制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引用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未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

证监会认为,招商证券作为中安科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且后续在并购重组当事人发生较大变化对本次重组构成较大影响的情况时未能予以高度关注,未按照规定及时向证监会报告。

对此,证监会责令招商证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 3,150 万元,并处以 3,150万元罚款;对项目主办人陈轩壁、俞新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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