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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股份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为1.15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7 11:04:51
导读

16日,诺力股份(603611)发公告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与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蕉城时代”)签订了合同编号为“4300584717(EQ)”“4300584718(EQ)”、“4300584719(EQ)”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1,458.2万元人民币。合同的

16日,诺力股份(603611)发公告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与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蕉城时代”)签订了合同编号为“4300584717(EQ)”“4300584718(EQ)”、“4300584719(EQ)”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1,458.2万元人民币。

合同的签约双方:

买方(采购商):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供应商):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交易对象及价格:中鼎集成向宁德蕉城时代提供自动化成容量测试系统,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1,458.2万元。

结算方式: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支付:合同签署时预付30%,设备交付时付款20%、验收合格时付款30%,验收合格360天付款20%(质保款)。

交货期限及地点:

合同设备交货期限:2021年12月31日

交货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质量保证期限:自买方对设备或设备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设备规格书》所规定的期限,若未规定的,则视为1年。

据了解,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订单对福鼎时代形成业务依赖。

上述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巩固中鼎集成在仓储物流系统集成业务的行业的领先地位,特别是巩固了在新能源领域仓储物流系统集成业务的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加快实现向全领域智能内部物流系统提供商的转型升级。

资料显示,诺力股份的主要业务由智慧物流系统业务板块和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板块两大板块构成。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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