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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19 17:29:53
导读

今日前将申报文件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省经信厅5份。其中,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改造方向申报材料及电子版(PDF及word格式各一份)报送省经信厅投资处应超、杨军;以上两个领域推荐项目各地需同步在浙江制造项目投资在线平台上报(http://59.202.38.151:8701/login);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方向材料及电子版

今日前将申报文件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省经信厅5份。其中,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改造方向申报材料及电子版(PDF及word格式各一份)报送省经信厅投资处应超、杨军;以上两个领域推荐项目各地需同步在“浙江制造项目投资在线”平台上报(http://59.202.38.151:8701/login);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方向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省经信厅绿色制造处欧阳昆翔。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真实申报、合规和有效使用承担主体责任,各市、县(市、区)牵头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二)确定名单。经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改造方向项目由省经信厅按竞争性遴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商省财政厅择优确定入围方案及项目名单并印发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方向项目由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论证后,商省财政厅后,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管理,并予以印发项目库清单。
   (三)实施激励。对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改造方向入围的项目计划,将根据项目数量、总体技术水平、投资规模、示范带动作用等因素分档给予支持。对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方向,省级补助资金将综合考量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数、投资额、减碳量等因素,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市县,并根据入库项目明确市县绩效目标,由市县专项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相关条件另行通知),优先支持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计划、项目库管理。项目计划按照省级统筹指导、属地具体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市、县(市)经信局、财政局依据《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级工业与信息化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二维分配法”工作指南》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抓好具体落实工作,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
   (二)健全联动机制。有关市、县(市)应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执行,市、县(市)应自接到省级资金下达文件30日内提出资金的使用分配方案。加强融资支持力度,计划内项目列入省级融资畅通工程支持对象,帮助项目实施企业对接金融机构争取项目贷款,并享受相关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三)优化项目服务。入围项目计划、项目库清单的重点项目由省、市、县联动开展项目精准服务,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早完工、早投产、早达产。省级层面可围绕产业链建立跨区域的产业链提升对接交流机制,推进区域间项目进行协同提升发展。
   (四)加强考核评价。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开展指导、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对各市县推进项目计划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不达预期、未落实承诺政策措施的市县,将对申报资格进行限制。
   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技术改造方向可咨询联系省经信厅应超,省产业发展中心杨军,联系电话:0571-87059493;邮箱:liuwen2014@qq.com。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271号中环大厦1205室。节能降碳(绿色化)技术改造方向可咨询联系省经信厅欧阳昆翔,联系电话:0571-87057796;邮箱:420002686@qq.com。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省财政厅经建处:沈少华,联系电话:0571-87058476。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
   1.浙江省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申报表.doc
   2.浙江省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清单.doc
   3.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项目申报书(2023年).doc
   4.浙江省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清单(节能降碳).doc
   5.浙江省省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申请报告.doc
   6.资料填写说明.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10日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1-6.rar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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