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商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络 » 科技 » 正文

索尼7月7日广告制作商被罚40万元 索尼此前已被罚10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18 13:15:21
导读

7 月 18 日消息,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对上海传采广告有限公司罚款 4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 元,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接受索尼(中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制作SONY 更

7 月 18 日消息,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对上海传采广告有限公司罚款 4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 元,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接受索尼(中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制作“SONY 更多精彩 随心记录 新机将至 2021.07.07 22:00”的广告内容,并收取费用 2000 元。

6 月 30 日 22 时,索尼中国公司发布了涉案广告。该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即广告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当事人在制作上述广告时也未核对广告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2021 年 10 月,索尼中国公司因发布该违法广告,被罚款 100 万。

据报道,索尼中国此前发布道歉微博:“我司原计划于本月 7-10 日的国内专业展会上发布新品,并于展会首日在线播出新品介绍视频。由于我们工作安排不周,在日期的选择上给大家造成了误解和困扰。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并第一时间取消相关活动安排!”

 
(文/IT之家)
免责声明
• 
本文索尼7月7日广告制作商被罚40万元 索尼此前已被罚100万链接:http://www.esxun.cn/internet/69015.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Copyright © www.esxun.cn 易商讯ALL Right Reserved


冀ICP备2023038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