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将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大行业大型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时间由10月提前至6月。
做好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确认工作,用好鼓励类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等优惠政策,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助力福建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发展。
对福建省工业、物流、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旅游等六大行业免征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相关行业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适度超前开展能源领域基础设施投资,推进省重点能源在建项目加快建设,推动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尽快实施。
做好当前煤炭稳产稳供工作,落实煤炭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能源储备项目尽快开工。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
广州:
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今年对省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补贴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由企业用于社保缴费、员工待遇发放等支出。
进一步加大技改力度,加快推动8500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二季度新增1500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发展信创产业,提升信创产品和服务在党政机关日常办公、业务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应用的广度深度。
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租用标准厂房的中小企业给予租金缓缴或减免支持,各市对标准厂房出租方减少的租金收入给予补助。
支持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加大排产力度,提高产能利用效率。
安徽:
将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实施范围扩大至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行业,缓缴实施期限为企业申请之月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组织开展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集成电路等领域产需对接活动。
加快推进“羚羊”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赋能广大中小企业,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
支持各地依法出台利用外资激励政策,积极引进落地一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高质量项目,力争在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上有新突破。
沈阳:
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群体及科技创新企业、绿色金融、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力争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5%。
加强信贷调控,加大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大型银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长5%以上。
支持各类制造业企业发展,“高成长”、“领军型”、“500强”企业等。
支持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建设。对进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工业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煤以上)实施的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按照能源管理中心项目中的能源信息化管理及控制系统投资给予比例补贴。
加快提高工业投资,加大制造业投资项目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