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欢迎光临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药监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划入市卫生局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市卫生局。 现任领导 刘永浩: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局长(主任)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三)负责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药品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 [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