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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考前7日在京备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19 09:19:40
导读

据北京考试报消息,北京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知悉、遵守、执行本项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由于个人原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一、所有考生须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参加

据北京考试报消息,北京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知悉、遵守、执行本项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由于个人原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一、所有考生须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参加北京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健康状况承诺书》,从考前第7日(10月22日(含))开始进行每日健康状况监测。考前7日内有发热或其他疑似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考前7日在京备考,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保持考点——学校(家庭)两点一线。

三、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四、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体温检测低于37.3℃;

(2)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显示核酸检测时间分别为0、1、2天均满足要求);

(3)健康码为未见异常(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7日内无京外行程记录;

(5)本人签字确认的《健康状况承诺书》(每科目一份)。

五、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服从考点疫情防控管理,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视情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所有考生从进入考点到离开考点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查验身份时除外),并随时做好手部卫生。

七、在考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的考生,由考点研判是否具备继续参加考试的条件。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交谈、逗留,保持人员间距大于1米。

九、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十、境外、京外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十一、建议考生在全部考试科目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十二、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退费申请将在考后统一受理,具体事项考后三日内见官网公告。

十三、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即日起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社会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据北京考试报消息,北京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知悉、遵守、执行本项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由于个人原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一、所有考生须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参加北京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健康状况承诺书》,从考前第7日(10月22日(含))开始进行每日健康状况监测。考前7日内有发热或其他疑似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考前7日在京备考,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保持考点——学校(家庭)两点一线。

三、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四、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体温检测低于37.3℃;

(2)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显示核酸检测时间分别为0、1、2天均满足要求);

(3)健康码为未见异常(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7日内无京外行程记录;

(5)本人签字确认的《健康状况承诺书》(每科目一份)。

五、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服从考点疫情防控管理,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视情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所有考生从进入考点到离开考点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查验身份时除外),并随时做好手部卫生。

七、在考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的考生,由考点研判是否具备继续参加考试的条件。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交谈、逗留,保持人员间距大于1米。

九、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十、境外、京外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十一、建议考生在全部考试科目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十二、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退费申请将在考后统一受理,具体事项考后三日内见官网公告。

十三、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即日起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社会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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